关于做好封控期间各项社保业务经办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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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封控期间各项社保业务经办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封控期间各项社保业务经办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唐山人才网
2022-03-27
17245

全市参保单位、职工:

为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封控期间全市各社保大厅暂时停办线下业务,为确保社保业务正常办理,各参保单位、职工可通过河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等线上办理,具体通告如下:

1、社保申报缴费方面

对于2022年3月份已完成申报但由于封控无法完成税务缴费操作的单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将3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延长至4月15日。

对于2022年3月份因封控未及时申报的单位,可在4月业务期做单位整体补收且免收滞纳金。

2、人员增减方面

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当月人员增减操作,系统将自动审核人员增减操作,无需现场办理。

3、退休审批方面

对于2022年3月份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封控无法正常申报缴费或无法完成中断补缴业务的,在业务经办恢复正常的当月完成缴费或补缴操作并缴费到账后,视同为3月办理退休手续并由4月开始计发待遇。

4、失业待遇审批方面

对于已经进行过缴费月数核实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完成失业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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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控期间,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将积极与财政、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动,全力确保各险种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迎来春暖花开,同沐春风!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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