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防止您在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上当受骗,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1.申请受理、审核保障性住房不收取任何费用。
2.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及经济房)的申请需到户籍所在地(非本地户籍到租住地)社区咨询申请,办事处及区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
3.公租房的分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摇号,并由公证处对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摇号仪式进行全程监督和公证。摇到房号的保障家庭凭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签订的《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到房管所或房投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4.经济房的分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开摇选房顺序号,选到房号的家庭凭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签订的《唐山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到房管所或房投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
5.提醒保障性住房申请人,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不要听信任何“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房”的谣言,以免给您的家庭财产造成损失。
特此提醒!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