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保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医保服务效能,8月1日起,市医保局在全市开通生育津贴自动申报服务功能。
自动申报者为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保可直接结算的。具体流程为,我市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生育人的生育信息规范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结算次月5日前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参保单位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拨付对象、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和生育人的银行信息进行核准。核准通过的,申报信息传至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审核;核准未通过的,由生育人重新申报。医保经办部门按照本统筹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医保基金结算部门依据规定给予拨付;审核未通过的,由生育人重新申报。生育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展情况。